成语典故之切肤之痛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成语“切肤之痛”的意思是亲身经受的痛苦。比喻感受深切。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有这么一个小故事:
从前有个叫朱生的男子,他的妻子因病去世了。朱生看到邻居的妻子很是貌美,于是就和媒人打趣到要媒人去求亲,媒人也就顺势说到:“那你去杀了她家的男人。”朱生说到好的。原本就是笑话,谁知,过了几天,邻居在要债回家的途中被人杀死了。
有了前面的笑话,县令都怀疑这人是朱生杀的,但是朱生不承认。于是县令又严刑拷打邻居的妻子。朱生因可怜那人的妻子,就承认说是自己杀的,还有血衣为证。当他回家跟自己的母亲要血衣时,母亲也确实拿出了一件血衣。就这样,朱生被判了死刑。
有一天,忽然有个人来承认当日那邻居是自己杀的,原因是为了抢他身上的钱。但是看到无辜的朱生被判了死刑,于心不忍,于是就来自首了。
县令问朱生,那你的血衣是如何而来?朱生说不知道,县令又问道朱生的母亲,母亲说道,孩子要血衣,我便割伤了自己的手臂。这刀伤还在。就这样,幸运的朱生被免了罪。邻居的妻子后来感觉朱生有情有义,于是就嫁给了朱生。
蒲松龄在文末感叹:由此知地狱中有无数冤魂,其中无辜受牵连者往往奸民少、良民多。他们受万罪于公门,皆属切肤之痛。愿为官者每审案时略一追问,该放走的放走,不该放走的除去,只需一挥笔一动腕之间,就可保全多少身家性命啊!
后人便用“切肤之痛”来指亲自经历的痛苦。比喻感受极为深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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