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民陪审弘扬司法民主丨秦淮法院带你了解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一)人民陪审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2、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依法享有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
(1)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2)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必要时,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3)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给予补助。
(4)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5)人民陪审员享有参加有关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培训的权利,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人民陪审员参与学习和培训的便利和必要条件,对人民陪审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培训。
(二)人民陪审员负有下列义务
(1)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职责;
(2)人民陪审员应按时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做到:一、积极履行陪审职权,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陪审职责;二、接到法院通知后,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准时出庭,因故不能如期到法院履行职务的,要及时通知法院,并说明理由。三、接到陪审通知后,应当在开庭前完成阅卷工作;评议案件时应当围绕参与审理和裁判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应当认真阅读评议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名。
(3)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应当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4)严守国家秘密和审判秘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应当遵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秘密和国家秘密;不得向任何公民和单位泄露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等内部讨论案件的情况。
(图源网络)
原标题:《讲述人民陪审 弘扬司法民主丨秦淮法院带你了解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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