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知识点带你了解证人出庭作证!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证人证言作为证据种类的一种,一般是通过证人当庭口头陈述,再以笔录形式加以固定的证据,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可能会涉及到以下方面的知识。
一起来学习~

五个知识点带你了解证人出庭作证!


1.哪些人承担作证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2.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是?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3.证人作证应当负有的义务?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本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二十条: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证人出庭作证享有的保障?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5.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不出庭的正当情形有?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供稿:慈高庭
原标题:《五个知识点带你了解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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