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到底是不是神作?(4)
2023-04-22 来源:飞速影视
不过印度药有两个问题:
第一它没有专利,属于侵权产品。第二在中国没得卖,想买就必须走私,属于违法行为。
于是在2013年,陆勇被捕,上千病友向法院求情,最终陆勇逃过一劫,被免于起诉后释放。并成了当时大家口口相传的药侠。
电影中把这个故事做了大量的戏剧化改编,成片跟真实事件已经有了较大出入。
比如陆勇本来的身份是纺织厂老板,但在电影中变成了卖印度神油的穷酸小贩。
现实中的陆勇自己就是一个慢粒白血病的患者,他买药是为了救自己,并不是靠这个挣钱的药贩子,也没有因为病友去世而被感化,最后亏本卖药。
很明显,这么改戏剧性更强,故事更清晰也更简单易懂。还让电影主角有了一个从烂人到圣人的成长过程,从而让观众更能产生共情,也更具有话题性。
可能也有观众会说,这种处理方式不尊重现实,避重就轻,批判的还不够深,阻隔了对社会问题真正深入的思考。
这么说肯定是不对的,因为这恰恰是商业类型片和纯艺术片的区别。
商业类型片的叙事重点,简单说就是,最大化的呈现社会问题,而且还得保证好看。如果说真要解决社会问题,那是专家学者的职责,绝对不是一部电影所能承载的。
所以说《药神》剧本的精妙,在于它在非常好看的同时,还把“陆勇案”核心的矛盾点全给提炼了出来:比如情理与法理之间的道德悖论、比如生命权与专利权孰轻孰重?
以及后面引出的“贫富差距”、“医疗保障制度不合理”、“商业规则残酷”等一系列的社会现实问题。
这些问题单拎出哪一个都是无解的难题,比如说“专利权和生命权”吧。
生命当然大于专利,但是如果就因此放纵仿制药,危害肯定会更大。毕竟新药研发成本高昂,专利权没有保障,医药公司必定无以为继,无法研制新药,长久来看,威胁的肯定是更多人的生命。
而且有很多医药研发从业者可能辛辛苦苦几十年才有一点点成果,仿制药也无疑严重损害了他们的权利。所以这些问题根本无解,甚至找不到对立面在哪?
但电影非常巧妙的找到了三个层面上的“反派”,尽可能地把问题的病灶展现了出来。
首先是法律层面,反派是执法人员。走私、卖假药是违法行为,所以执法人员是不可能缺席的。
但电影的精妙在于,它把执法人员也分成了两个派系,一个是周一围扮演的警察,站在了情的那一面,另一个是局长,他坚定地站在了法的那一面。这两面既维护了司法的尊严,又展现了人性的温度,算是带着镣铐还跳出了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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