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后蛋鸡死亡6000只!上党法院调解20余次促履行

2023-04-23 来源:飞速影视
近日,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历时一年多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多番努力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了32万元的侵权赔偿款,终使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案情回顾
2020年底,上党区某养殖户的蛋鸡生病出现死亡,在请兽医甲某医治后,又从河南籍乙某处购置了药物用于治疗,谁知蛋鸡用药后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出现大批次死亡,短短三天死亡数量达到了6000余只,养殖公司造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养殖户怀疑兽药本身存在问题,虽经多次与甲某、乙某交涉,又到北京、河南等地做鸡样病检和药物成分化验,但蛋鸡死亡原因仍不明朗,加之乙某对事情的处理又多为消极敷衍,双方分歧很大,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2021年9月,养殖户将甲某、乙某诉至上党区人民法院,要求其二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并提出对蛋鸡死亡原因申请司法鉴定。此间,乙某向法院申请追加其销售上线丙某(居山东)和丁某(居河南)为共同被告,后法院将二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丙某、丁某二人更是不配合法院工作,不但从未露面,甚至电话也一度联系不通,致使之后的鉴定质证、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出现了极大困难,加上疫情的影响,因果关系鉴定也无法正常进行,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
审理经过
案件处理虽然暂时陷入僵局,但承办法官从未放弃信心和努力,多次通过其他方式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释法说理,终于又把双方当事人全部拉回到了司法鉴定质证上。
2022年9月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蛋鸡死亡的原因已基本明确,法庭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对过错、责任比例的划分和蛋鸡经营损失的计算仍存在很大分歧,争执不下且情绪激动,并且原告又提出要对经营损失进行司法鉴定申请。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对该案简单的一判了之,势必会形成新的执行案件,且案件当事人远在外省,执行工作将会困难重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很难保障。况且,司法鉴定费用高、时间长,且经营损失的鉴定还是更多依赖于市场因素,应该可以通过调查找到合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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