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拟表彰对象公示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关于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经中央批准,省委决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省委名义表彰一批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市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杨汝燕等900人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8人)、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党委等300个集体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杲海霞等119人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含追授5人)、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党委等90个集体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5日至29日。对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拟表彰对象名单同步在《大众日报》公示。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413房间
邮政编码: 250001
举报电话:
1.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31-67876487、87969725
2.省委组织部:0531-51775041
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5日
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省级表彰)
一、援鄂医疗队
杨汝燕(女)省胸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七病区护士长
亓 玢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二级调研员
彭 建 济南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颜 军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
张静静(女)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主管护师
查子慧(女)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肿瘤微创二区护士长
刘伟明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东院重症医学科主管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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