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后如何处理社交账号」登上热搜,网络虚拟财产能继承吗?(3)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网络服务提供者依约依法都要保护用户的隐私,但同时虚拟账户中的物品又属于个人合法物品,依法可以继承,如何解决这一冲突呢?张丽霞认为:“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对这些私人物品的继承,那可以遵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则可以将与继承人有关的部分继承,剩余隐私部分不属于继承范围。”
“我国目前尚无对网络虚拟财产界定的法律规范,对网络虚拟财产也没有统一的认定。”张丽霞建议,网络虚拟财产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成为人们社会中一项重要的财产,希望能尽快出台相关法律规范,实现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确认和保护。
观点二:应当有条件地承认网络虚拟财产的可继承性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朱长江认为,应当有条件地承认网络虚拟财产的可继承性,在虚拟财产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首先,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及经济价值;其次,虚拟财产是合法财产。
朱长江认为,虽然我国的《物权法》《继承法》对于网络虚拟财产没有明确规定,但《民法总则》已把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了民事权利保护范围,司法实践也普遍对于虚拟财产的继承给与了肯定。很多国家都已经对虚拟财产的继承有具体的规定:比如美国俄克拉荷马州通过了一项法律,将虚拟财产纳入到了遗嘱执行范围中;在德国,虚拟财产是按照普通继承财产统一管理的,在认证有金钱价值时,在死者死后10年内,其虚拟财产的财产权都会受到法律保护;在韩国,直接将虚拟财产认定为财产,属于物权法上的“物”,具有物的属性。
“由于虚拟财产可以被现实的金钱发生转化,具有经济性价值,如果不被继承,是一种浪费。”朱长江说,现在网络日益发达普及,用户数量也不断增大,产生的虚拟财产的价值也不断升值,由此产生的财产纠纷也会越来越多,承认虚拟财产可以继承是符合时代的发展趋势的。
朱长江建议,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继承法》中遗产的范围做出扩大化的司法解释,扩大继承对象的范围,将网络账号、邮件等网络财产纳入继承法的保护体系。对于侧重于精神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适用限定的继承,对于极度隐私的内容应当不予继承。
其次,修改相关网络服务协议。在用户注册账户之时,在用户协议中增加一条标注条款供用户选择,即:用户所有的虚拟财产是否可以被继承。
第三,虚拟财产用户立下有效遗嘱。当被继承人死亡后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时,可以采取遗嘱继承的方式分割虚拟财产。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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