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彻底洗牌,防脱发市场上演“末路狂欢”(2)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这也意味着“育发”这个概念,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而原本包含在“育发”这个概念之下的三个分支“生发、防脱发和防断发”的命运则各不相同。
首先,“生发”这个概念被彻底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
这来源于今年1月25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个判例。百互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被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10万元。而惹祸的这个广告宣传语就是“生发”。
其次,“防断发”产品被列为普通化妆品进行监管。
今年1月13日,广东省药监局在回答网友的提问时明确回复:防断发的释义说明为“有助于改善或减少头发断裂、分叉;有助于保持或增强头发韧性”,符合上述释义的化妆品为防断发类化妆品,属于普通化妆品。
而最被市场关注的“防脱发”则被继续列为特殊化妆品进行监管,并且需要进行人体功效评价。
第二、防脱发产品必须进行功效评价。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前,主管部门批准的所有特证化妆品都是没有进行人体功效评价的。
换句话说,以往在申请“育发”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过程中,生产企业只需要提交产品的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就可以。但从《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实施开始:防脱发产品必须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的方式进行功效宣称评价,证明其的确有防脱发的效果后,才能进行“防脱发”宣传。
第三、还有3年零8个月过渡期。
对于监管上的这些变化,主管部门并没有一刀切。
原有取得“育发”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产品,统一设置过渡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过渡期内行政许可批件有效期到期后,仍然可以生产、进口、销售,过渡期后不得生产、进口、销售。
对于人体功效评价,也被分成三个阶段来实施:
2022年1月1日起新注册的特证,必须按要求进行人体功效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特证的,应当于2023年5月1日前,按要求进行人体功效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特证的,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按要求进行人体功效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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