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大案:不得已而为之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明初洪武年间有四大案:胡惟庸案,蓝玉案,郭桓案,空印案。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胡惟庸案和空印案。
大案之后,朱元璋实现了皇帝一人对国家权力的绝对掌控。中国封建时代皇帝对于国家治理的无奈却也体现其中。

洪武大案:不得已而为之


朱元璋画像
史书常常告诉人们在封建时代,皇帝对于国家的兴衰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结合历史而言,封建制度国家的兴衰成败实质在于国家权力分配。封建时代的皇帝对国家能产生巨大影响,实质就是因为天生享有对国家权力分配的支配权。
封建王朝的历史定律导致国家的权力分配注定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由此,皇帝要么能够去调整或维持国家权力分配,要么便会背上昏君的骂名。
朱元璋是一定不会让自己成为“开国昏君”的。
胡惟庸案——朱皇帝只能这样做
胡惟庸,洪武十年(1377年)任左丞相,居百官之首,辅佐国政。

洪武大案:不得已而为之


胡惟庸画像
在处理完胡惟庸之后,朱元璋做了两件大事: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丞相职位
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锦衣卫
史学家们常说,这是朱元璋所代表的皇权对相权的致命性打击,是皇权对相权所代表的臣工集团的整顿和控制。
但胡惟庸案其实是皇权脆弱的表现
皇帝要废除丞相制,是为了高度集权;要高度集权,是为了巩固皇权统治;可是为何要用这么极端的办法来巩固皇权统治?
因为封建王朝中皇权要么绝对统治,要么皇族或国家动荡。这一无法改变的专制制度的历史定律逼迫皇帝必须这么做。
丞相制自春秋时起,历时将近十五个世纪。历代皇朝不论如何整肃吏治,改革国政,从未有人尝试对这个制度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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