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仿制文物是否侵权(5)
2023-04-25 来源:飞速影视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杨延超也认为,我国法律目前关于复制权的规定,也只是规定了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形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这是一种平面到平面的权利,但并未规定从平面到立体、从立体到立体的复制应如何认定。杨延超认为,这是一个新领域,冲击着对复制权的新定义,还需要多研究并借鉴他国法律予以完善。
专家表示,由于国内文物复制、仿制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制度设计上还存在空白和盲区,使得行政机关在文物保护执法时,常常会遇到缺乏依据、难以处理的现实问题。因此,国家要进一步加强对文物复制、仿制行为的立法完善,形成相对完整的制度链条,这样,对群众、对市场、对文物保护都有好处。
对此,国内知名文保专家李晓东就曾表示,不光要对文物复制品加大规范力度,还要对文物仿制品进行规范。李峰也表示,国家应加强对“文物仿制品”“文物高仿品”“文物赝品”“文物旅游纪念品”等仿制行为的明确约束,制定明确法律和制度,完善对各类复制、仿制文物违法行为的处罚细则,以便于在执法时能准确判断违约行为及适用法律。
一些专业人员还建议,当务之急要把文物复制品管理办法规范完善起来。一方面,国家要严格把控复制单位的资质和审批程序,杜绝技术低劣、粗制滥造的文物赝品流入市场;另一方面,政府文物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对文物复制品进行登记,防止未经审批、粗制滥造的文物复制品、仿制品流入社会,扰乱市场。
【来源:正义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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