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王朱有爋:坑爹坑兄坑子坑弟,最后坑了一家子,并累及子孙(4)

2023-04-25 来源:飞速影视
建文四年(1402年),随着战局逐渐对朝廷不利,朱允炆将朱橚押回京师,目的吗,自然是想把他作为要挟朱棣的一张牌,然而并没有卵用。六月十三日,谷王朱橞与李景隆打开金川门迎降,燕兵进京。随即,皇宫内燃起大火,朱允炆下落成谜。
十七日,朱棣跟群臣玩完三进三辞游戏后,正式登记称帝,下诏废除建文年号,以洪武年号向接续,改建文四年为洪武三十五年。次日,恢复周王朱橚、齐王朱榑的亲王爵位。又将困居云南蒙化的周藩成员取回,一并恢复原有爵位。
朱橚既然恢复了周王的爵位,得以重回开封开府,朱有爋这个当初以子告父的逆子自然要倒大霉。朱橚对他的处理意见很简单,既然子告父应当“弃市”,那么就以朱有爋的血来践行“父为子纲”的纲常吧。因此上疏皇帝大兄,要求直接赐死朱有爋。
“建文中,有爋尝告其父定王不轨,父被削夺囚系。至太宗皇帝临御,其父始释,复爵。遂奏乞诛有爋,太宗委曲解之。”(《明宣宗实录卷》)
不管是为了避免落下“残害宗室”的名声也好,还是为了与朱允炆形成强烈对比,体现他友爱宗室也好,朱棣这位四伯对朱有爋还是很够意思的。
八月初六,朱棣下诏恢复周、齐两藩诸子的名誉,重新册封他们为郡王,朱有爋名列其中,再次为汝南王,同时册立颍州卫指挥丁刚之女丁氏为汝南王妃(注:应当是次妃)。针对朱橚、朱有爋父子俩水火不容的现状,考虑再三于永乐元年(1403年)正月初十下诏,迁汝南王于大理(今云南大理市大理旧城),将朱有爋远远地打发去了云南。既保全了其性命,又给弟弟出了一口恶气。
“戊子……命汝南王有爋居云南大理。赐钞二万锭,海<贝巴>(注:音bā)十万索,锦左五百疋。禄米岁二千石,俭岁千石。有爋,周王橚第二子。建文中,尝告其父不轨。至是弗容于父,遂有是命。”(《明太宗实录》)

汝南王朱有爋:坑爹坑兄坑子坑弟,最后坑了一家子,并累及子孙


从这条记载可以得出,朱有爋此去云南,比父兄要舒服的多,不但爵位没丢,临行还获得了大量赏赐,俸禄依然是郡王级的顶格——二千石。当年四月,还下旨在大理修建汝南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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