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钟南山院士的话,喝奶”?这样打广告麦德龙被罚款20万
2023-04-25 来源:飞速影视
房地产公司宣称“世界级豪宅”“升值空间30%以上”,化妆品宣称“唤醒紧致弹润7天逆转肌龄”,发布非法代孕广告,擅用钟南山形象做广告……这样的广告,你眼熟吗?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布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一、广州市增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珑玥府”楼盘,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告机、横幅、活动展板、宣传册等载体发布广告,广告中含有“六大增城唯一”、“世界级豪宅”、“国际顶级品牌材料”等绝对化用语的内容,“珑玥府东北方见蕉石岭山脉,主旺人丁、健康名誉、家庭关系、人缘桃花、学业文章”等渲染风水迷信内容,“抢占双地铁增值物业”、“升值空间30%以上”等对楼盘升值承诺的内容,“多50%空间”、“多一房”、“98>120 117>145 127>165”等宣传商品房会增加使用面积和房间数量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九条、第二十六条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600000元。
二、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金地·香山湖”楼盘,通过微信公众号、项目沙盘、宣传板、改造的样板房等载体发布广告,广告中含有“20分钟直达广州白云机场,……30分钟直达广州天河等中心,距离项目20分钟的天河……出门即上高速30分钟到天河……”、“80%植被覆盖率的天然氧吧,每天释放高达1.2万个/cm负氧离子,是广州市区负氧离子含量的10倍……”、“实用空间高达五层,买三层送两层”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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