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懈追击终将其抓获!男子潜逃27年落网,如何判定其罪名?
2023-04-26 来源:飞速影视
本文转自:中国长安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时间能改变人的样貌,却无法改变犯下的错。近日,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广辟线索,顺线追踪,通过不懈努力,抓获一名潜逃27年的越狱逃犯王某。
案情:翻墙潜逃27载
1992年,当时年仅23岁的贵州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犯盗窃罪、抢劫罪、拐卖人口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995年9月的一天夜里,在省外一监狱服刑的王某翻墙脱逃。王某越狱后,监狱和警方多次追捕均无功而返。
今年5月19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疑似在红塔区活动。经过缜密细致的分析研判,警方最终确定该人即为在逃27年的王某。
该局侦查打击中心立即制定抓捕方案,5月25日上午,王某在红塔区某出租屋内被抓获。对1995年脱逃的事实,他供认不讳。
据王某交代,逃亡的这些年里,他隐姓埋名,不敢暴露身份,曾先后辗转偷渡到泰国、缅甸等地谋生,后又到玉溪市红塔区以打零工为生。逃亡的日子里,他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却收入微薄,返家看望亲人更是一种奢望,过得十分艰难。
提醒:不管逃多久都难逃法网
警方正告在逃犯罪分子:虽然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但不要妄想脱逃法律的制裁。只要触碰了法律的底线,不管逃多久,无论跑多远,都难逃法网。
转眼过去27年,王某由当年的年轻小伙变成五旬老汉,却依然被抓获。所以在逃犯罪分子不要心存侥幸,认为时间一长,民警不会再追捕,殊不知逃到天涯海角也枉然。
释法:构成脱逃罪和原来所犯罪行数罪并罚
王某1992年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进入监狱服刑后,其不思悔改,不安于服刑改造,却在1995年9月的一天夜里,从监狱里翻墙脱逃。那么,当他再次被抓获,会面临加重刑罚吗?
对此,民警表示,答案是肯定的,而且被重新抓获后会被数罪并罚。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有一条罪名叫“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构成脱逃罪被抓获后,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和原来所犯的罪行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构成累犯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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