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手机风云”:黑老大狱中发朋友圈,罪犯用手机贩毒猎艳(4)

2023-04-26 来源:飞速影视
早在2015年1月,媒体曝光黑龙江省讷河监狱在押犯的诈骗丑闻:服刑罪犯王东利用手机微信等工具与多名女性聊天交往,在取得对方信任后,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共计11万6千元。此外,他获取了一名女性的裸照,该女性的丈夫因不堪其骚扰威胁,向讷河监狱及检察系统举报,致案发。
报道发表后,黑龙江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讷河监狱。一周之后,包括讷河监狱党委书记兼监狱长高庆祥、政委杨福志在内的14人被撤职、免职,另有4名民警因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等被立案侦查。
2018年3月31日,媒体报道黑龙江牡丹江监狱服刑罪犯张钧波在狱中用手机网聊,诈骗女子数百万元,多名狱警被处理。牡丹江监狱相关负责人曾就此事回应称,“事情能发生,说明我们监狱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应该反思。”
当年4月3日,黑龙江省司法厅通过其官网通报,14名民警因涉及此案被处理,7人被追究刑责。
监狱该如何管手机?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甫律师介绍,我国《监狱法》第18条规定“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违禁品是监狱服刑的罪犯严禁携带和使用的物品,例如现金、毒品、手机等,若不加以禁止,无疑会干扰和妨害监狱管理、罪犯改造秩序。服刑罪犯对外通讯联络依法属应被监管的内容,因此手机是理所当然的违禁品。
一位知情人士介绍说,监狱里服刑改造的高智商罪犯,管理难度大,一旦手机在手,用于违法犯罪的风险急剧加大。事实上,从立法到地方司法行政部门、监狱管理局,再到各监狱,对于监狱秩序、违禁品管理,制度严密。监狱内服刑罪犯私藏、使用手机,属于严重违纪,高于一般违纪行为,一旦被查获,不但要关禁闭,还直接影响减刑,处理不可谓不严厉。
早在2006年,司法部公布《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若干规定》明文规定,“私藏、使用移动电话,私藏、吸食毒品的,给予禁闭处罚,从解除禁闭之日起,两年内不予提请减刑、假释(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除外)。”
2009年11月,司法部下发《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提出“监狱应当安装手机信号屏蔽装置”,同时要求严格落实违禁品清查制度,严防罪犯持有手机、毒品、现金等违禁品。在从严治警方面要求,“监狱大门外应设警察手机存储专柜,对携带手机进入监狱的人民警察,一律取消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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