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毕业生招生工作规定(3)
2023-04-26 来源:飞速影视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5.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考生须按就读省(市)招委会制订的体检工作组织办法,参加由县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体检信息,因核对失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报考空军招飞、司法、军队院校(限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边海防学院昆明校区藏族中学考生)及公安院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还需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16.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六、考试
17.文化课考试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援藏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6号)要求,西藏班毕业生在高中学籍所在省(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及要求按办班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2)西藏班普通高中班(不含郑州市第四中学)的考生需参加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藏语文考试。藏语文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成绩不计入高考卷面总分,试题命制和评卷工作由西藏自治区招生办负责。藏语文考试须在办班学校隶属考试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办班学校负责组织考试实施,考务费由办班学校承担。
(3)已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各办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科类选择指导,坚持“考生选择性科目优先,遵循考生意愿”的原则:
实行“3 3”新高考模式的考生,等级性考试科目选择历史、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的2门,认定为“文史类”;选择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限浙江)科目中的2门,认定为“理工类”。
实行“3 1 2”新高考模式的考生,首选科目选择历史的,认定为“文史类”;选择物理的,认定为“理工类”。
(4)各办班省(市)应在高考评卷统分结束后及时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供西藏班毕业生高考成绩,并说明本省(市)高考成绩总分、各单科分值。
实行传统高考模式的省份,高考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各150分,综合科目300分。统一提供所有科目卷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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