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南医大女生被害案凶手被执行死刑,法院具体如何执行死刑?(2)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在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具体执行工作如下:
(1)执行方式: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2)执行地点: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3)验明正身: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4)执行结果公示: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5)执行完毕报告情况: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6)通知家属: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总结
死罪一般是指可判处死刑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下级法院判决死刑后,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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