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驳复仇议》“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柳宗元《驳复仇议》中有一段很难懂,若要好懂,必须对通行的句读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样子是这样的: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
相应的翻译是:礼制的本旨是防止人伦混乱,它规定:不可做残害之事,凡为人子者残杀了人,就罪不可恕。刑法的本旨也是防止有人作乱,其规定:不可做残杀之事,凡执法者残杀了人,就罪不可赦。

释《驳复仇议》“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


网上通行的句读是:“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
网上通行的翻译是:“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
一团茅草乱蓬蓬!如此翻译,不知所云,让人哭笑不得!
我认为理解这段话的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若曰”“贼虐”“杀无赦”这三个词。

释《驳复仇议》“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


一、释“若曰”
“若曰”,不可望文生义理解为“如果说”。“若”可作“如此,这样 ”解。如《孟子·梁惠王上》:“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
“若”也可代第三人称,释为“其”或“他的”。如《墨子·天志下》:“今人处若国得罪。”
又据《高级汉语词典》,“若曰”义为:这样说。原文中两个“若曰”,主语承前省略,分别是“礼这样说”“刑这样说”,亦即“礼制有这样的规定”“刑法有这样的规定”。为了简洁,我们干脆用上述“若”的第二个义项,翻译成“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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