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老了,朋友是靠不住的(6)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通常情况下,如果患者本人无法作出决策,医生一定会选择最保守的方式治疗。
北京西城区某三甲医院神经内科吴医生对我坦言:
“如果是生和死之间的抉择的话,我个人会选择保护自己的办法,保护自己的办法其实就是不要终止治疗。”
这是一个极为朴素的判断——在没有直系亲属同意的情况下终止治疗,医生有可能被指责“没有尽到救死扶伤的职责”,陷入医疗纠纷,但如果坚持救治到最后一刻,虽然可能令患者临终遭遇痛苦,在职业道德上却无可指责。
作为“养老搭子”,你或许掌握了很多朋友的“临终愿景”:“搓麻的时候王老太说了,以后她可不插管,不受那个罪。”
但这无法成为医生的决策凭证,除非你有生前预嘱。
生前预嘱并没有强制执行力,但它是“免责护身符”。有了这道护身符,医护人员就可以更大胆地作业出更加人性化的选择。
因此在国外,生前预嘱也被称为“养老三大件”之一,有些人甚至会把它纹在皮肤上。防备突然陷入昏迷或遭遇认知类疾病,避免因为“延命治疗”而白白受罪。
不过在中国,生前预嘱还远远称不上“通用”和“好用”。
严格来说,生前预嘱只在中国极为有限的地区具有无可争议的法律效力。
去年6月,深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其中第七十八条提及生前预嘱,规定当个人意愿与亲属意愿相矛盾时,法律将会保护个人的意愿。
这是我国第一个将生前预嘱以立法形式确立的条款。
如果你在深圳,那么手持朋友的生前预嘱就可以“如朕亲临”了。但在深圳之外的更广大地区,生前预嘱还处在法律的模糊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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