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商县48人连续失踪,都在他的菜地里找到(9)

2023-04-28 来源:飞速影视
1985年6月2日,案发5日后,为了排查龙在村中是否有同伙,警方封闭了王墹,对村中各家各户进行了调查。
但据王墹村民反应,龙性情孤僻,经常昼伏夜出,基本不与村中人来往。而且因为他家臭气熏天,村里也没人愿意去他家串门,因此没见过村中有谁与龙走得近。
在走访调查后,警方排除了村内有龙治民同谋的推测。
虽然村中没有发现龙的同伙,也许龙的同伙是外村人呢?
据警方了解,龙家除了龙治民与妻子闫淑霞外,两人还有一个女儿。但因为龙家贫困,龙的女儿一直由岳母抚养,岳母住在商县金陵寺镇闫村,此处据王墹大约有40多公里。
同样住在闫村的,还有龙的妹夫闫崇善与妹妹,据龙说,他妹妹家与岳母就在河的对岸两侧。
龙家搜出的存单中有几笔是存在妹夫闫崇善名下的,在追查龙案同伙的过程中,闫崇善曾是警方重点调查的人物。
在审讯一开始,针对这些存在妹夫名下的存单,龙治民的解释是,只是随便找个名字存了。但很快,他又改口说,这是因为妹妹家与岳母家住得近,这样方便妹妹取钱给他在岳母家的女儿用。
但闫崇善的证词推翻了龙治民的解释。闫崇善告诉警方,龙治民经常跑到他家白吃白喝、索要钱财、还威胁龙妹去给他干活,并辱骂他与龙妹,怪他们给他娶了一个瘫子,把他害惨了。为此,他与龙妹早在四五年前就与龙治民家断绝了来往。
他说,当龙治民最后一次上门时,他曾威胁过龙治民,如果他再敢来,他就把龙治民的腿打断。之后龙治民再未出现过。
除此之外,闫崇善还提到,龙的岳母也曾多次跑到他家撒泼,指责他与龙妹做的媒害惨了自己女儿,龙妹因此事多次无法出门工作,因此他们也极少与龙的岳母来往,更别说照顾侄女。
因为1985年身份证在我国尚未普及,再加上龙是存钱而不是取钱,银行也许并没有仔细核实龙的身份。
警方后来带闫崇善去了龙存钱的储蓄所,经过存单经办人确认,他/她从未见过闫崇善。
有的读者可能会问,如果钱是以闫崇善的名义存的,龙治民要如何取钱呢?
我的猜测是,因为龙是去存钱的人,存单信息也是他填写的,也许经办人可以认出他,并通过核对信息和笔迹为他兑现。
而就算龙不能通过这种方法兑现,他也可以冒险去找闫崇善,叫妹夫和他一起去储蓄所,并骗阎崇善,说这钱本来是他想存给他女儿用的。
阎崇善是复员军人,此前并无犯罪记录,在几次走访闫家后,警方排除了闫崇善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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