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行为给社会造成“好人难做”的恐慌,其“罪”更不可饶恕(2)
2023-04-28 来源:飞速影视
对此,笔者认为,这未免有点“奇葩”了:对错误想法才谈得上“教育”,滕先生依法维权,何错之有?该被教育的,应该是讹人者,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的“扶不起”的人;而通过诉讼方式,给讹人者以及“后来者”上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让他们明白“扶不起”也有风险、有代价的道理,是最好的教育和警示方式。【转发、留言、底部打赏、点赞、点下面广告都是对明话频道坚持写作的支持!】
不得不说,时下“扶不起”的情况之所以层出不穷,以至于成为一种社会问题,这跟讹人无代价、事后总是讹人者与被讹者握手和解,怕是有直接关系。到最后,不必付出“讹人成本”,甚至道义上都未面临舆论的谴责,这些讹人者便会有恃无恐、“轻装上阵”地去继续讹人。
反过来说,如果之前每一次“扶不起”的事件,讹人者都能被推到法庭上,让法律来公正地评判、清算讹诈好人的问题,再配给社会舆论的道义鞭打,那么今天会不会发生滕先生被讹这件事,或许不好说。
当然,笔者也注意到,金华市交警支队方面对媒体表示,滕先生的扶人行为值得称赞,将联系相关部门,将此事纳入征信系统,给予加分奖励。我认为,对好人,当然应该奖励,但在“好”与“不好”的问题上,更应该原则分明;好人要表扬奖励,对不好的行为,也不能护短包庇。
警方反对滕先生起诉被扶者,或许谈不上对讹人者的护短,但执法部门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若一味无原则地“和稀泥”,不仅不利于社会和谐,还可能起到纵容负能量的效果。而若不是“和稀泥”的调解思维成为常态,怎么会对做好事被讹者依法维权的主张进行“教育”?
“扶不起”的问题已成社会“痛点”,好人不敢扶起摔倒的人,以至于不少摔倒的人因此而延误救助,社会风气也因此而“压抑”的背景下,执法部门反对、阻拦,还是保护、鼓励“敢扶”的好人依法维权,反映着执法者的是非意识、法制观念。
而且,在笔者看来,当地警方“说服”并“教育”扶人者放弃起诉,与其自身角色恐怕不大相符。而这一问题对更多执法部门都应有所启示:即便是调解纠纷,亦应讲原则,不能凡事都要“和稀泥”,只管息事宁人,而不顾是非、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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