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异地调查”的他落马后,近百人向组织讲清问题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副总队长刘明珠一案的更多细节被披露。
刘明珠是在2020年9月被查的,他曾在值班期间脱岗外出聚餐饮酒。在官方的通报中,他“在党的十九大和消防队伍转制后依然我行我素,是顶风违纪违法的典型”。
政知君注意到,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蒲宇飞介绍了应急系统的反腐工作,其中提到了该案的更多细节。
从消防支队战士到副总队长
刘明珠,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湖北大冶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在消防系统工作。
1983年10月,刘明珠成为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襄樊市消防支队战士,两年后成为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教导大队学员。
之后,他历任湖北省襄樊市(现襄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政治指导员、消防科科长、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副团职)、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政治委员。
2004年7月,他成为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正团职),不到两年(2006年3月)履新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2008年3月,刘明珠任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2009年12月转任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副师职)。
2011年12月,刘明珠任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部长,2019年1月套改为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级副职。
2020年2月,他出任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总队级副职),一级指挥长消防救援衔,当年9月被查。
2021年9月7日,刘明珠在山东济南受审。
检方指控,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刘明珠利用担任湖北省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部长、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消防工程审批与验收、消防物资装备招标采购及货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1万余元。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