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影片的神秘故事(一)《永不消逝的电波》险遭封杀(4)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由于《永不消逝的电波》是以潘汉年所领导的地下党系统作为原型而创作的,因而被迫暂停,所有沾过边人都怕受到牵连,纷纷选择避而远之,杜印也因与潘汉年的联系受到公安部内部审查。(当年逮捕潘汉年的执行者正是杜印的上级,公安部部长罗瑞卿)
杜印和李强特别是后者出于对英烈的浓重情感,他们不甘心《永不消逝的电波》剧本就此夭折,找到老上级李克农求助。
令杜印和李强欣慰的是,李克农完全支持《永不消逝的电波》继续创作,他认为宣传为党的事业牺牲的英烈没错;潘汉年也是被冤枉的,他正在向中央起草上诉书。有了老首长的这句话和他强有力的支持,杜印和李强又信心百倍地继续了创作。
1956年,杜印和李强花了6个月的时间,走访了李白烈士的出生地,湖南浏阳以及他走过的长征之路,最后重点寻访了上海。
1957年《永不消逝的电波》剧本定稿,并发表于公安部下属的群众出版社。
1957年底,李克农看到《永不消逝的电波》剧本正式出版后,向八一电影制片厂建议马上拍摄成电影,八一电影制片厂的导演王苹在领导的任命下接手影片的摄制工作。
1958年初《永不消逝的电波》电影拍摄剧本的另一位作者也就是杜印在剧本创作所的组长黄钢加入了创作。
黄刚,1938年参加革命,比杜印早两年进入鲁艺学习,是杜印的学长。1943年与杜印同时加入中央延安枣园文工团,并在《前线》话剧里出演哨兵,与杜印成为战友关系。
1951年黄钢被任命为中央电影局剧本创作所组长,成为了杜印的同事和上级。可以说《永不消逝的电波》创作过程都是在他的领导下进行的。
1958年由黄钢出面与八一电影制片厂接洽,整个影片的制作过程都是由黄钢参与的,杜印和李强由于公安部的另一个电影剧本《凤凰树下》的创作,于1958年初下到广州公安厅工作长达近两年,因而没有参与《永不消逝的电波》的拍摄过程。
正因如此,《永不消逝的电波》影片的编剧加入了黄钢的名字,三位作者共同使用了笔名:“林金”。林取自于杜印和李强名字的偏旁部首之合,因为他们是夫妻,所以用“林”字,而不是“木”“木”两个字;黄刚取自于他的名字中的偏旁部首“金”字。
根据当时文化部颁布的电影剧本酬金标准,八一电影制片厂给杜印和李强颁发的是原著编剧费6000元,黄钢拿的是改编费2000元。
《永不消逝的电波》能在当时投入拍摄并成功上映,有一个原因不得不说,那就是1956年底,中央文化部为了繁荣电影创作,曾取消了电影剧本和上映前的审查制度,(这个制度直到文化大革命前的1966年才被终止并遭到了批判,这个决定曾被人称为“引蛇出洞”),这就使得《永不消逝的电波》电影的创作和发行,没有因潘汉年的案件受到阻拦。可以说,如果1958年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就没有今天《永不消逝的电波》一系列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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