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眠药中的毒品——“蓝精灵”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安眠药中的毒品——“蓝精灵”01:56来自创作者DKEIFHCB2637
导 读
提到蓝精灵,许多人可能首先想到的是动画片里活泼善良的蓝精灵,但是,在毒品犯罪中,“蓝精灵”还是一种新型毒品的外号。
01|什么是“蓝精灵”?
“蓝精灵”为蓝色片剂,有效成分为氟硝西泮,因为溶于水后会泛起蓝色,故被称为“蓝精灵”。氟硝西泮在日本为处方药,且价格便宜,所以,国内的“蓝精灵”多为从日本代购进境。氟硝西泮片剂通常无味,溶于酒精饮料中不易被分辨。
氟硝西泮在医学上是一种强效的镇静催眠药,其安眠作用是普通安眠药的数倍。
02|“蓝精灵”的法律属性
我国《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将“氟硝西泮”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但却不是我国生产和使用的药品品种。换言之,含有氟硝西泮成分的“蓝精灵”,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不是药品。
03|对他人使用“蓝精灵”构成何种犯罪?
因为氟硝西泮有强效的镇静催眠作用,具有使人产生“顺行性遗忘”的特性,一些不法分子常将“蓝精灵”作为“蒙汗药”使用,以达到迷奸、性侵犯罪的目的。
“蓝精灵”具有毒品属性,因此,暗中在他人饮食中加入“蓝精灵”的行为可能构成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罪。如果趁他人昏迷后还实施了强奸行为,则构成强奸罪。
04|走私、买卖“蓝精灵”是否构成犯罪?
正是因为“蓝精灵”氯硝西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毒品,任何从国外走私、买卖以及非法持有“蓝精灵”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走私、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