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记者网披露:4家新闻单位今年被暂停核发记者证(2)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2019年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国际商报社允许其他单位参与期刊编辑等出版活动,对外转让期刊出版权,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虽然国际商报社在主管单位要求下已于2017年5月进行整改,但前述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情节严重,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吊销国际商报社《中国国际财经》期刊出版许可证,并没收85.5万元违法所得。
国家新闻出版署依法查明,吴海峰自2015年1月至今,先后在文化艺术报社、《赤子》杂志社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持有新闻记者证,同时参股并担任榆林边区文化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榆林边区文化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广告宣传、制作等业务,实际由白云飞管理。白云飞自2017年4月开始,在《赤子》杂志社从事新闻采编工作,2018年8月通过《赤子》杂志社领取新闻记者证。
2017年10月,吴海峰等人在长城西部钻井有限公司40619钻井队、延安博思德泓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0787钻井队、西安硕源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50126钻井队等地就环境污染问题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在白云飞表示可以为相关单位说情后,2017年10月25日,长城西部钻井有限公司、延安博思德泓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榆林边区文化网有限公司签订宣传协议,并分别支付了3万元和6万元宣传费。白云飞随后联系吴海峰等人,要求不再对相关单位开展监督报道。
2019年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吴海峰参股广告类公司,违反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吊销吴海峰的新闻记者证,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五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白云飞利用新闻采编工作之便从事经营活动,存在《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第四条第二项的行为,现依据《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将白云飞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三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活动,同时要求《赤子》杂志社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及时注销白云飞的新闻记者证。
国家新闻出版署依法查明,《经济视野》未严格审核,致使王新、闫风、马鹏涛、朱建伟、徐永平等5人,分别于2017年6月、2017年3月、2016年5月、2015年10月、2015年5月,通过提交伪造或虚假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明领取了新闻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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