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时“随手拍”?“屏摄”或涉侵权,请管好你的手(3)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社交网络中可见大量《灌篮高手》“屏摄”图片、视频。
观众邓先生也在观看《灌篮高手》时拍下了“击掌”的“名场面”,他说道:“其实我当时没想到要拍,但是看到很多人都掏出手机,我也没忍住。拍了发到朋友圈里,算是纪念自己逝去的青春吧。”
其实,“打卡”是很多观众“屏摄”的共同目的。在随手拍分享生活盛行的当下,拍一张也许不算高清的画面,分享到社交媒体里,证明自己“在场”。如邓先生所说:“就像你旅游拍‘打卡照’一样,网上有那么多大师拍的精美大片,还是得自己拍一张,那才说明我来过了。”
网上《灌篮高手》“屏摄”的图片、视频。
然而,“屏摄”打卡与旅游打卡并不相同。“踢凳子、打电话、拍银幕,在我看来是电影院观影‘三大陋习’。”影迷毛女士说道:“也许有些人意识不到,但是‘屏摄’真的很影响其他人。且不说那些拍关键情节,还发到网上‘剧透’的。就算是不重要的画面吧,黑漆漆的电影院里突然举起个手机拍,亮光很刺眼,更何况有些人拍的时候还不关快门声音、不关闪光灯。”她不解道:“网上有各种官方的高清剧照、海报、预告片,难道不比自己拍的高糊照片、手抖视频好看?真要想‘打卡’,拍个票根,或者电影院里的海报、立牌也行啊,也很有现场感嘛。”
看电影“随手拍”,或已涉嫌侵权
看电影时“随手拍”“随手发”,不仅“惹人嫌”,可能还会涉嫌侵权。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法院科学城法庭庭长吴国阳表示,“如果仅仅是拍摄单张照片,尚无明确法律禁止性规定。如果是录音录像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但吴庭长同时强调:“仅仅拍摄照片的屏摄行为也属于不道德的行为,不提倡。”
吴国阳进一步解读道,“在仅仅拍摄照片情况下,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拍摄照片自己欣赏或者虽然发布到社交媒体,但是不做商业用途,也属于合理使用范畴,不构成侵犯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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