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0余万元订亲,两年后发现未婚妻已结婚!岳阳男子寻“妻”:被骗婚又骗财了吗(4)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资料图
派出所出面协调民事纠纷
4月24日,在临湘市长安派出所,李滔一家与李舟母亲、继父进行交涉。“李舟没出现,她家人只愿意返还95000元,而给李舟的礼金及所借的钱,他们全都不认。”临湘市长安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滔与李舟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立不了案,最好到法院起诉。”
那么,李舟的行为究竟算不算骗婚和骗财呢?湖南燕宇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艳称,“骗婚”在法律上不是一个罪名。现实中俗称的“骗婚”行为,可能包括骗取钱财、隐瞒婚史、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况。以婚恋为名骗取财物的行为,一部分表现为索要彩礼,这涉及彩礼返还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另一方面,对于索要彩礼后失踪、离家出走、索要彩礼后与他人同居或短期内多次婚嫁且拒不返还彩礼等情况,可注意甄别其中是否涉嫌诈骗罪。”
张艳表示,如果上述反映情况属实,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首先,要有证人和转账流水证明男方所支付的礼金具体金额;其次,要有相应的聊天记录证明他们之间的金钱往来是以结婚为目的。既然二人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赠与目的没有实现,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全额返还。
“考虑到纠纷中还存在其他受害人,可以寻找其他的受害者共同举证女方,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在张艳建议,可以查证对方是否在交往过程中存在编造种种理由、用虚构事实骗取钱财等情况,如看病需要用钱、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如果能证明对方是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婚恋交往为幌子,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实施行骗行为,就涉嫌诈骗,可以立案。
张艳提醒,婚姻是人生大事,应三思而后行。进入婚姻前,还是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核实对方身份和工作、家庭情况,防止被骗。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记者 | 周雅婷
编辑 | sy
二审 | 艾沐
三审 | 欧阳灵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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