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2020年中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方案(附招生简章)(23)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南宁市青秀区2020年
中小学招生简章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2.父母双方持有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实际居住在青秀区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 6 周岁(2014 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原则和办法
1.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与优先入学
1.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1)报名材料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下同);
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家庭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下同);无房户家庭提供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如已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请同时提供该证明,作为优先排序的依据)。
(2)优先入学
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出现本地段生源已超量的情况,学校应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①房户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
②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不一致;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③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排序时,原则上按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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