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最高奖励50万元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3月2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根据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分类逐项明确了奖励金额,对举报核实的实名举报人分档给予50万、30万、20万、10万等不同额度的现金重奖。

山东: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最高奖励50万元


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山东省应急厅党委书记、厅长秦传滨介绍,进入2021年以来,山东省生产安全形势异常严峻,接连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恶劣,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等严重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山东省应急厅联合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能源局和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等9个部门,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并已正式印发实施。
举报奖励范围全覆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任何行业、任何领域存在的任何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都可以举报。《奖励办法》将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民爆物品、建筑、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消防等22个行业和领域纳入重点举报奖励范围。
核查属实给重奖。根据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奖励办法》分类逐项明确了奖励金额,对举报核实的实名举报人分档给予50万、30万、20万、10万等不同额度的现金重奖。比如:举报“地下矿山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事项,经查实,直接奖励50万元;举报“危险化学品企业拒不执行应急部门依法下达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指令,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明停暗不停”事项,经查实,直接奖励30万元,以增强奖励的吸引力,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
举报情形具体化。《奖励办法》针对相关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具体规定了295项举报奖励情形,让群众知道“举报什么”、“向谁举报”、“奖励多少”。其中直接奖励50万的情形19项,奖励30万的情形29项,奖励10-20万的情形91项,奖励2-5万的情形96项。同时规定了兜底条款,对未列明奖励情形的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同样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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