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钦差大臣”有多厉害?到了地方后,地方官员瑟瑟发抖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钦差大臣,主要是由皇帝亲选到各地参与监督、管理的非正式、非常规任命的官职。在古代,钦差大臣在地方拥有非常大的权力,“钦”的意思就是“皇帝”,钦差就是“皇帝差遣”之意。
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查之事,系临时差遣,但是,那时没有具体官名;直到明朝,钦差始见于洪武二十四年,命懿文太子巡抚陕西,亦系临时差遣。明朝洪武二十四年,蹇义等26人分巡各省,自此,中国便产生了“巡抚制度”。
宣德五年,于谦 、周忱等6人分抚南北直隶等处 ,从此,各省常设巡抚官渐成制度。巡抚初设,仅为督理税粮,总理河道,抚治流民,整饬边关,后遂偏重军事。明、清两代,巡抚多为进士出身,逐步设立了钦差大臣的制度和官称,但是,正式使用“钦差大臣”的称呼,是满清入关以后的事情了。
满清入关之后,清朝继续沿袭明朝的制度,设置了钦差大臣。然而,能担任钦差大臣的官员,通常都是大官,能得到这个职位的本身就是一份非常荣誉的事情。但是,钦差大臣一般在地方办完事情,回京后,此官职便会被立即取消。
其实,委任大臣外出办事的先例,在我国古代一直都有,并逐步形成了钦差大臣这种专属的称谓。这其中,清朝的钦差大臣的地位也高于其它朝代,这与清朝实施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制脱不开关系,因此,清朝委任钦差大臣的次数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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