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慧判决书里的秘密:省高院副院长的敛财、判案潜规则(8)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类似的、由张家慧在审委会上替请托方“代言”的案件共有8起。
对于另外一些案件,张家慧也曾亲自过问,但因为案件结果本就有利于张家慧的请托方,所以她初次了解情况后便不再干预。记者梳理发现,这类案件约有20多起。
此外,张家慧还试图对一些案件施加影响,但由于案件承办法院领导、承办法官的拒绝,最终没有成功。
比如2017年,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有一起案件在三亚中院二审,张家慧受到金螳螂公司请托后,要求时任三亚中院副院长陈恒、院长李庆关照。陈恒、李庆的证言显示,他们在电话中答应了张家慧的要求,但实际并未向合议庭成员打招呼或过问此案。最终,该案二审驳回了金螳螂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除了这种表面答允的情况,也有案件承办法官直接拒绝张家慧的“关照”要求。比如海南高院法官祁永杰、海口中院法官郭朝阳、海南高院法官刘彦贵等。
判决书显示,2016年,南通长城建设集团公司海南公司两次托请张家慧关照相关案件,张家慧找到刘彦贵后均遭拒绝。刘彦贵第二次向张家慧表达不同意见时,“感觉张家慧不太高兴,但没明确反对”。
公开信息显示,刘彦贵曾任海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海南高院执行局处长。在张家慧案涉及的多名法官中,他是最具冲突性的一人。判决书显示,2013年至2017年,张家慧曾5次向刘彦贵打招呼,请其关照受请托案件,刘彦贵的表现不尽相同。
比如2013年的海医附院案件中,作为承办法官的刘彦贵被张家慧叫到办公室,并按照张家慧的要求重新合议了案件。但在2016年与南通长城建设集团公司海南公司相关的案件中,他两次拒绝了张家慧的请托。
2017年,张家慧再次找到刘彦贵,要求其在陕西省建筑路桥工程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二审时关照该公司。这一次刘彦贵没有明确拒绝,将案件发回重审。
到了2018年,刘彦贵开始为张家慧介绍请托对象。那年上半年,他帮一家公司及其代理律师找到刘磊,通过刘磊给张家慧送了50万元,请张关照请托人的案件;下半年,刘彦贵又为律师朋友胡田牵线,通过刘磊送给张家慧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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