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岁男孩杀人案进展:凶手父母道歉信曝光,女童妈妈泪奔回应(6)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因为我睡过头了,那天没有准时接到她。”
却未曾想到,仅仅一次的疏忽,就使她和女儿阴阳相隔,再不复相见。
那个因为太累而错过了闹钟的午后,成了这位母亲永远了摆脱不了的梦魇和枷锁,让她的心陷入苦海,万劫不复。
而杀人凶手却因为未满14岁,所受惩罚,只是收容教养3年。
哪怕他有着175公分的身高,130斤的体重,和超过了一个成年人的力量。
3年是什么概念?
教养结束后正好16岁,杀人犯一家团圆,依旧合家欢聚,其乐融融。
多年后,他会娶妻生子,从此一生无忧。
而10岁的淇淇,却永远留在了那个黑暗的午后,再也没有了明天。
深爱她的父母亲人,永远也看不见她学业有成,等不到她携手良人,披上婚纱。
受害者的家人,带着对凶手的怨恨,挣扎在无边苦海。
而行凶的恶魔,却隐姓埋名,忘却罪恶,重获新生。
这样的情境下,又谈何谅解?
05
我忍不住想起另一位痛失孩子的母亲:江歌妈妈。
当初,她征集签名,期望判处杀人犯陈世锋死刑。
有人曾这样评说:何必呢,即便陈世峰死了,你的孩子也不可能复活。
的确。逝去的生命无法挽回,但这不是原谅作恶者的理由。
这世间哪对母女,不是生死之交?
一位痛彻心扉的母亲,在选择不原谅凶手的同时,就已经不指望自己今生能有快乐的可能了。
她要把自己封印在痛苦和黑暗中,因为只有这样的痛,才让她觉得自己和女儿在一起。
对于淇淇的母亲而言,想用一句原谅,便抹去那无数个痛到窒息的漫漫长夜,她怎么做得到?
这世间,有一种伤害,不去疯狂复仇,已是最大的善。
大部分时候,人应该宽容大度。
但那些极端的恶,不值得被原谅。
06
值得一提的是,刑法已经准备下调最低刑责年龄。
10月13号,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
其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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