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厛谜猛货”多平台有卖?迷奸犯罪背后的黑手,该斩断了!(4)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药王小k”在宣传一款催情产品时称成分含有毒品
依据《刑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根据迷奸药所含成分的不同,涉嫌的罪名不同。
江苏巨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表示,“如果售卖的药物成分含三唑仑、氟硝西泮等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属于非医学目的应用,且容易形成瘾癖的,涉嫌贩卖毒品罪。”
如果含有普通的激素或药物成分,涉嫌销售假药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罪名。如果卖家实际售卖的产品含有一般性无害物质(非违禁品),则涉嫌诈骗罪。
以销售假药罪为例,根据《刑法》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死刑。
在推介的过程中,卖家普遍向记者介绍所卖药品的使用方法,有的还在商品介绍中强调,“建议配合酒水使用,后期好解释。”多位律师表示此举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
“这种行为本身,助长、诱发暴力犯罪的风险很大,不法销售商通过网上建群传播迷奸知识,怂恿犯罪等教唆行为,影响和诱发了一些人的犯罪心态,本身就是司法打击的违法行为。”张伟认为。
此外,张伟指出,电商、社交平台对迷奸药的销售行为也承担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交平台也适用此规定。
整治
阻断网售迷奸药的难点在哪?
山东公安机关2019年侦破一起网络贩卖迷奸药物案。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医院、医药公司和境外代购非法大量购入国家管制的精神、麻醉类药品,利用黑卡注册网络虚拟身份,大量组建QQ群、微信群,同时不断拉人入伙,在网上使用暗语贩卖迷奸类药物。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指出,“生产商及卖家全程以各种虚拟的厂家信息、发货地址等来掩饰真实身份,以逃避法律的监管,是此类违禁药物监管的难点。”
韩骁强调,电商平台、社交媒体平台应承担起监督管理职责,对平台内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和服务,加强审查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此外,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应该加强对互联网群组的监控,发现违规违法问题,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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