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哥斯拉大战金刚》的一切(10)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金刚》的版权之争
《金刚》(1933)由雷电华(RKO)电影公司出品,梅里安·C·库珀,和欧尼斯特·B· 舍德萨克联合执导。梅里安·C·库珀,(Merian C. Cooper,1893年出生于美国佛罗里达,1952年被授予奥斯卡终身成就奖,1960年“留名”好莱坞星光大道,他的名字被拼写错误为“梅里亚姆”,1973年因癌症在圣迭戈离世)是“金刚”这个形象的设计者,也是“金刚”之父。他不像罗杰·科尔曼(Roger Corman,1926- ,美国著名独立电影导演、制片人,“B级片之王”,代表作《异形征服世界》(1956)、《恐怖小店》(1960)等,以擅长美国式的制片方法及拍摄低成本电影而闻名,2009年第82届奥斯卡终身成就奖,2016年,获2017尖叫之夜年度网络大电影影响人物称号,我之前文章已有过介绍)那样作品颇丰,但是一部《金刚》足以为其冠名“最伟大的”、“最经典的”冒险电影。
为更好地宣传电影,当时库珀委托其好友德洛斯·拉夫莱斯创作了《金刚》的小说版。随后,喜好刺激的库珀去美国空军服役。1962年,库珀突然发现小日本拍了一部狗屎电影《金刚大战哥斯拉》。库珀这才知道雷电华公司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金刚”版权授权给了哥斯拉制作方东宝。库珀认为自己应当拥有金刚的版权,于是一纸诉讼将雷电华公司、东宝和环球影业(《金刚大战哥斯拉》北美版权所有者)告上了法庭。可惜,库珀将他当年与雷电华签署的合同、意向书都搞丢了,拿不出物证,输掉了官司。法院判决他仅拥有当年那本《金刚》小说及其相关作品的版权。1975年,意大利制片人迪诺·德·劳伦提斯斥资20万美元向雷电华购买1933年初版《金刚》的重制权。环球则认为雷电华之前已经把《金刚》的重制权口头许诺给了他,于是将劳伦提斯和雷电华告上法庭。
这时候,库珀早已去世,他的儿子理查德·库珀想要夺回他父亲的“造物”。诉讼过程中,环球发现“金刚”的小说版权没有续约,也就意味着这本小说已过版权期,进入公共领域,不受版权法保护。于是环球主张自己可以拍一版改编自这部小说的电影,无需任何人的授权。法官做出一系列判决,将“金刚”的版权分为多份:“金刚”(Kong)的名字、形象和故事(除最早两部《金刚》电影外)都是库珀的财产,由其儿子理查德继承;雷电华公司拥有最早两部《金刚》电影的版权;劳伦提斯拥有初版《金刚》重制的权利。没多久,理查德便将手上的版权卖给环球,也让后者误以为自己拥有《金刚》的独家版权;1982年,环球状告任天堂“大金刚”游戏,法院判决任天堂胜诉,认为环球并不拥有“金刚”的排他性商标权,且《金刚》小说属于公共领域,即使用“金刚”的形象和名字不需要环球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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