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究竟是一桩“圣事”,还是一个契约?(4)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西方婚姻史》说,要是在旧社会也就认了,可大革命之后人人平等了,塔尔马不想发个伪誓做那样的妥协了,他要求能享受宪法赋予每个人的公民权。这让国民议会犯了难,就把此事交给了一个由神职人员组成的委员会讨论,这个委员会也犯了难。
其中的纠结在于:婚姻到底是一桩“圣事”,还是一个契约?宗教改革运动后,因为在天主教教堂不给新教教徒注册和主持婚姻圣事,法国天主教教区积攒了很多“法外”婚姻。路易十六为解决这种婚姻的合法性问题,发过一道赦令,凑合着让法官为新教教徒补做婚礼。那期间有些地区的人们曾看到一个奇怪的景象:很多新教家庭祖孙三代一起去做婚姻登记。这个权宜之策被认为是公证婚姻的基础。
塔尔马事件的结果更深远,它促成了一项法律草案,即把婚姻视为民事契约。1791年法国宪法确认了公证结婚,可依照传统心理,似乎还是需要神父这样一个证婚人或送出神圣祝福的人。婚姻虽然被当作一件自然俗事了,但人们抱怨公证结婚过于无声无息,没有创造出一套仪式,所以大革命也没有完全取消宗教婚姻的仪式。于是,1801年之后宗教婚姻和公证结婚并存下来。

婚姻究竟是一桩“圣事”,还是一个契约?


在法国大革命之后,首次在巴黎桑斯公馆办理的公证结婚。
到此,塔尔马的婚姻给法国社会的震荡还不算完结。那位公证结婚的受益者、以为结婚就了了终身大事的新娘子没料到的是,不到10年,她又成了公证离婚的受害者。
既然婚姻是俗世契约,离婚的自由就是题中应有之义,可这项自由还是给那时候的法国新政权带来了一些新的纠结。之所以能把婚姻视为民事契约,它背靠的是民族国家的法理。支持公证结婚又反对离婚自由的议员就提出,不能将一件与民族命运相关的制度完全交付给两个人的意愿,因此要求宪法必须保证公证婚姻的效力,制定能对婚姻有所控制的制度。1816年后果然又开始禁止离婚。
但事情远没有像议员们想的那么简便顺当,围绕婚姻中的宗教、民族性质以及爱情、自由的观念,博学鸿儒们的争论从此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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