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惠政策指引汇编(34)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新技术企业的实缴投资满 2 年 , 同时 , 法人合伙人对该有限
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实缴出资也应满 2 年。
4. 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按照科技
部 、 财政部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修订印发 〈 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 〉 的通知 》 ( 国科发火 〔 2016 〕 32 号 ) 和 《 关
于修订印发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 的通知 》( 国
科发火〔 2016 〕 195 号)的规定,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同时,职工人数 不超过 500 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 2
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
5.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分
配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
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 〕 159 号)相关规定执行。
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
〔 2015 〕 116 号)第一条
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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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5 年第 81 号)
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
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9 〕 87 号)
34.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
额
【享受主体】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
【优惠内容】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符
合条件的种子期 、 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 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
企业 ) 满 2 年 ( 24 个月 ) 的 , 可以按照投资额的 70% 在股权
持有 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
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
【享受条件】
1.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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