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榜样说|黄克功案件中的法与情(4)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A:
是的,在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如何处理黄克功确实非常棘手。因此当时的抗大副校长罗瑞卿即刻打电话向毛主席汇报。黄克功被捕认罪后,也曾幻想党和边区政府会因为他资格老、功劳大,对他从轻处罚。他写信给毛泽东,除对自己的罪行进行忏悔外,请求法院姑念他多年为革命事业奋斗,留他一条生路。而且巧合的是,该案发生前不久,国民党的团长张灵甫枪杀妻子后,仅被判了10年刑,坐了一年牢就被蒋介石特赦,甚至在40岁时还官拜74军中将司令官。在这种情形影响下,请求特赦黄克功的呼声自然不小。
后来,鉴于此案案情重大,边区政府和高等法院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将本案交由人民公审。在最后陈述环节,黄克功请求让他讲述最后一个愿望:“死刑如果是必须执行的话,我希望我能死在与敌人作战的战场上。”但最终经过开庭审理,黄克功还是被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Q:
这种挥泪斩马谡的情节令人惋惜,但是不是也从侧面证明了法律的权威和人民的人身权利是不容挑战和侵犯的呢?
A:
黄克功案件审判中还有一个细节,就在黄克功被推向刑场时,一匹快马送来了毛主席的信,毛主席在信中表示,黄克功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荣的,被处以极刑,毛主席及党中央的同志都为之惋惜。但黄克功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因此不得不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依法判处他死刑。毛主席写的这封信在我国刑法史上是很有影响力的,尤其是在确立革命法治思想方面更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这封信体现了刑事审判始终传达的罪责刑相适应的司法理念,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这种法治文化不局限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值得我们当下的司法工作者一再学习和体会。
Q:
如何在司法审判中处理好“情理法”的逻辑规则,是咱们法律人一直关注的问题。我知道咱们院位于西外大街的多元解纷与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了情理法三个调解室,也体现了西法人对情理法三者关系的思考和探索。这起案件对情与法、罪与罚、特权与公正孰轻孰重是否也有更深刻的教育意义?
A:
是的,这起案件还改编成了电影,名字就叫《黄克功案件》。在电影中塑造了一个非常丰满的审判人物——这起案件的审判长雷经天。
在案件事实查清之后,雷经天所持的观点很明确,他认为,刘茜和黄克功在很多方面是无法平等的,但在法律面前必须平等;如果今天不判黄克功的死刑,就是在判未来的法律死刑。他给毛泽东写信报告了案情和处理意见,建议严格依法办事,对黄克功依法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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