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劳荣枝法庭上称自己也是受害人,她是无知少女吗?(2)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她前后矛盾。法庭在就温州案件中二人对梁晓春实施抢劫进行举证质证时,劳荣枝称“我记得是我绑的”,“就地取材”用梁家的皮带、电线等物品实施了捆绑行为。但是,随着质证的深入,劳荣枝改口称“我不想抢和偷,没实施捆绑”。
她当庭翻供。庭审现场,劳荣枝对诸多案件细节的供述与其在侦查阶段的口供不一致。在合肥案件中,笔录显示,她主动供述曾购买冰箱用于藏尸,但她翻供称“没有印象”;在常州案件中,劳荣枝曾供述,法子英外出取钱,因捆绑刘华的铁丝有松动,她用老虎钳拧紧了铁丝,还用老虎钳击打了刘华。劳荣枝却翻供,“我没有对刘华施暴,没有恐吓过他”。劳荣枝表示,侦查阶段未遭到逼供。
她选择性失忆。劳荣枝能准确画出受害人熊啟义家的平面图,也能回忆起她和法子英在常州的出租屋位置,但对于三起命案关键细节,她却“不记得了”。当法警将受害人“小木匠”陆中明尸体等现场勘验图片拿到她面前指认时,她当庭惊讶尖叫“很吓人,这个现场很吓人”。
劳荣枝说“一辈子都没想过站在被告席”,她真的没想过吗?劳荣枝还说“不知道为什么走上这条不归路”,她又真的不知道吗?
20年前的劳荣枝,是无知少女吗?
“他胁迫我”
被告人劳荣枝口中的法子英
法子英被执行死刑前,辩护律师俞晞和法子英最后一次见面,他告诉法子英,劳荣枝还没有抓到,“那一次,他笑了,能感觉是发自内心的笑容”,俞晞回忆说。
在侦查和审查阶段,法子英一直不肯交代劳荣枝的下落,甚至故意提供错误信息误导警方。法子英为劳荣枝“争取”了时间。
在认识劳荣枝前,法子英曾因抢劫、流氓罪被劳教3年,还因抢劫、伤害罪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服刑8年。1994年,30岁的法子英和20岁的劳荣枝在朋友婚宴上相识。2年后,二人离开九江,绑架、抢劫、杀人,逃窜多地。1999年,法子英在与警方枪战中被击中右腿抓获。当年底,法子英被处决。
坐在被告席上的劳荣枝说起法子英,甚少提起法子英当年吸引她的地方,以及为什么会放弃体面的教师工作死心塌地地选择这个有犯罪前科的“老男人”,一起亡命天涯。
反而,“威胁”“胁迫”“分手”“折磨”不断出现在劳荣枝的庭审陈述中。她反复强调,她的犯罪行为是受到了法子英的“胁迫”,“没有合谋,我也是受害者”“因为她的威胁,我从受害者变成了被告人”。
此外,劳荣枝还表示,法子英长期对她进行精神上的压制和肉体上的折磨,“他殴打我的头部,我的头骨被打凹陷,我的嘴唇上也有缝针,我的身上也都是淤青,我长期穿着裤装,因为我的身体上没有一寸好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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