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沉睡条款”正当防卫制度被唤醒,法不能向不法让步(3)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记者:此次发布的六个典型案例是如何筛选和考虑的?
苗生明:为使典型案例更具指导性和示范意义,我们从全国检察机关征集了近年来办理的90多个案例,逐一研究,初步筛选出33个,再从中筛选出12个,经调卷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最终确定了6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历经3轮筛选后,我们还对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对照《指导意见》概括出“法律要旨”,结合案件办理的实际效果,提炼出“典型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案例是从社会上常见、多发的案件类型中选取的,涉及非法传销、暴力拆迁、强奸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道路行车等民间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突出了检察履职情况和效果,在现实生活中很有典型性,既具有很好的法治引领意义,又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记者:如何保护“正义不向非正义低头”,检察机关通过上述举措和成效给出了答案。那么,在检察实践中,如何更精准地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最终结果实现法、理、情的统一?
苗生明:徒法不足以自行。这批案例对于司法工作人员的主要指引意义在于,
一是要更新司法理念。实践中,有些司法人员受旧的办案理念影响,往往停留在就案办案,只关注行为人伤害不法侵害人这一具体行为,而对该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关注不够,没有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准的标准去评判行为人,将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的行为理解为“以暴制暴”,从根本上反映的是“正当防卫”理念的缺失。同时,从整体上看,同一个案件,不同部门之间的认识有时会存在差异,对此,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要同步更新正当防卫理念,减少因理念差异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当然,社会公众也要更新理念,旧有的“伤人者必须要受到处罚,被伤者就是有理”的认识并不总是成立,要针对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二是要提升司法能力。准确把握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对防卫的起因条件、时间条件、意图条件等理解到位,全面、及时做好防卫情节证据的收集、固定,查清前因后果,为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奠定事实根基。
三是要强化司法担当。正当防卫能够有效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同时也以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为代价,这种损害后果大多非死即伤,办案过程中尤其需要责任担当,属于正当防卫或有防卫情节的就要依法认定,竭力避免为转移矛盾、化解不法侵害人或者亲属信访压力,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的情况出现,同时要做好相关方的矛盾化解工作。总之,在司法适用中,要综合全案作整体价值判断,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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