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推送】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为何会是《婚姻法》?(4)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良民”,洁身自好,一辈子可能都不会与刑罚、行政处罚和毒品发生什么关系,所以这方面的法律知道一点就足够了。但作为一个公民,婚姻法却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因为每个人都要走进婚姻的城堡,结婚生子,为人父为人母,所以我们都在自觉不自觉地遵守着婚姻法的规定。有些人可能很不以为然,您这话是不是以偏概全,说大了点?我是独身主义者,是不是不受婚姻法的约束?
要恭喜这些较真的朋友,他有独立思维。但不好意思,你仍然受婚姻法约束,因为我们不能像孙悟空一样从石头缝隙中蹦出来,所以每个人都会有父母和亲朋,如果说我们有一天离开这个世界,还会多多少少遗有一定的财产,就要发生继承关系,这些都要受婚姻法来调整。因为我们这部婚姻法正确的称呼应该是“婚姻家庭法”,它不只是调整婚姻关系,而且涉及到家庭关系,关系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2001年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文公布了《婚姻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截至同年2月28日,共收到来信、来函、来电等3829件。这是我国影响最为重大的一次法律全民讨论之一(另一是劳动合同法草案,收到意见191849件,创历史记录)。
当时就有人建议将法的名称修改为《婚姻家庭法》,认为叫《婚姻法》容易误认为这部法律只调整夫妻关系,实际上该法“除调整夫妻关系以外,还调整家庭关系”。
有人则建议,法的名称不作修改。因为婚姻法调整的范围有广、狭两义。广义的婚姻法既调整婚姻关系,也调整家庭关系。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在可改可不改的情况下,保留原有法的名称为好。当然,后者观点在论战中占了上风,这就是我们仍然叫《婚姻法》的原因。
2001年《婚姻法》的立法过程,被称为“是20世纪末21世纪初中国人国家观念、法律观念、道德观念、婚姻家庭观念和性观念的一次大普查”。
人民日报总结为:
■ 一是来信多。 这是近几年来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收到来信数量最多的一次。
■ 二是范围广。 工人、农民、学生、教授、军人、公务员等社会各界都对婚姻法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 三是热情高。 有的逐条对婚姻法修正草案提出意见; 有的另行草拟了婚姻法全文; 有的连续多次来信提出修改意见; 有的来信后又专程到北京向立法工作机构的同志当面陈述意见。
■ 四是意见广泛。 可以说对婚姻法修改的大多数问题都提出了意见,对有的问题提出了多种意见和建议。 (2001年4月23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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