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3岁女孩被霸凌!伤情如何?当事人还原事件经过(5)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记者来到小朱就读的临高县思源实验学校,这是一所半封闭式学校,学生分为住校生和走读生,小朱是走读生。现场,工作人员正忙着挂起一条“开展护苗行动 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横幅。记者上前沟通,表示希望进校园内采访学校有关负责人,但门口的安保人员拒绝记者进入,并称其没有校领导的联系方式,要求记者赶紧离开现场。

海南13岁女孩被霸凌!伤情如何?当事人还原事件经过


海南临高思源实验学校门口悬挂的“护苗”专项行动横幅(央广网见习记者 符雄助 摄)
小朱的弟弟阿福(化名)也就读于该校。他告诉记者,在这次事件发生前,宋某就与姐姐“关系紧张”,有一次,宋某喊姐姐出到校外见面,她一个人害怕,就喊阿福一起陪同。“还有一次,宋某骑着电动车,来家里敲门,我姐很紧张,不敢开门。”阿福说。
记者亲历:
临高县多部门拒绝接受采访
为更加详细了解事情真相,3月24日至25日,记者还多次前往加来派出所、临高县公安局、临高县委宣传部等采访,但均被对方拒绝。
在加来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方便接受采访,就向记者提供了该所所长的联系方式。根据该名工作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拨打电话表明来意后,对方称自己不是所长,打错了,便挂断电话。随后,该所的另一名工作人员又表示,根据工作流程,记者需要联系临高县公安局政工办,取得同意后他们才能接受采访。
记者就此联系临高县公安局政工办,政工办的王姓负责人表示,此案由临高县委宣传部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他们不便作出回复。
记者又向临高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致电,2天打了十余次电话,并发送信息表达采访意向,但截至发稿前,对方均未回复。
海南法立信(儋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友峰表示,在这个案件中,尽管相关欺凌者的年龄尚且幼小,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此外,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将会立案侦查。
栏目主编:赵翰露
文字编辑:卢晓川
本文作者:央广网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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