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印发修订后《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4)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第八十二条 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八十三条 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第八十四条 本规定中的“以上”,包括本数。
第八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2年5月15日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1〕47号)同时废止。
转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
原标题:《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印发修订后《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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