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10件为民实事方案(9)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4.强化调度督导。各市(州)人社部门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牵头责任,落实月调度、季考核、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工作机制。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通报一次开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
2022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单位就业。
(二)实施范围。
未就业我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我省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方案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我省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省级财政3年共安排资金5.4亿元。
(四)实施步骤。
1.任务分解(4月底前)。发布项目公告,向各市州分解下达招聘指标任务。
2.供需对接(5—8月)。各地开展项目政策宣传解读。7月,各地根据确定的用人单位资格条件,征集、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向用人单位分解招聘指标。8月底前,组织用人单位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
3.人员上岗(9月)。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上岗,建立管理台账。省财政厅根据下达的招聘指标将生活补贴资金拨付市县。市县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招聘人员名单,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4.总结评估(1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指导人社部门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组织专人对为民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省级责任领导:何 伟 副省长
部门责任领导:周丽宁 省人社厅厅长
牵头单位:省人社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实施主体: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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