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政策措施!大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大连市
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和《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等文件精神,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辽政办〔2022〕1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2022〕14号)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辽政办〔2022〕15号)等文件要求,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市场主体恢复发展,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
退税政策实施力度
在政策规定期限内,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给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存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2.实施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政策优惠期限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3.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在政策规定期限内,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4.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在政策规定期限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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