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3年山东省、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3)

2023-05-25 来源:飞速影视
04
选拔程序
1.初审及校考名单确定:我校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按招生学院组分别进行审核,按招生学院组招生计划的8倍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6月3日后在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考生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2.考核确认:6月12日18:00前,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综合评价考核,逾期未确认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按招生学院组分别实施,主要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意向、跨文化交流、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生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面试时作为重要参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统一向我校提供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须全程参加综合面试,未参加我校综合面试者,将不进入后续选拔和录取。
综合面试时间:6月中下旬。综合面试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
4.入选考生名单公示:我校将根据考核结果按不超过招生学院组招生计划的6倍确定综合评价入选考生名单(同招生学院组末位同分同入围)及入选专业,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于6月26日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公示无异议后认定资格生效,我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05
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普通类一段线。
2.高考志愿填报: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入选资格的考生务必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未填报我校志愿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认定资格和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认定资格公示的专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我校将不予录取。
3.根据招生学院组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取专业为认定的入选专业。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学校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4.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再依次以学校综合面试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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