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界英豪到阶下囚,他从烟酒说起(2)

2023-06-01 来源:飞速影视
“我没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不忠诚。”
2016年9月,陈建祥调任秀洲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委区政府信访督查专员。当年年底,某公司老板柴某与陈建祥商量成立一家电子商务公司。2017年1月,以柴某、王某以及陈建祥女儿为股东的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至案发时实际出资额为230万元。根据协议,陈建祥女儿出资20万元、占20%股份。
对这一投入和占股比例明显不符的行为,陈建祥与柴某商量,以人才股的形式增加其女儿13.3%的股份,并签订了《股份协议书》,以此妄图掩盖柴某送给陈建祥股权的事实。
2017年3月,他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先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的“注册资本”一栏内填了600万元,但之后想想这个股权比例不对,怕组织上查出来,又把注册资金改成了100万元,这样他女儿占20%股份就和实际出资相符了。2018年,陈建祥也没有对该事项进行更正,勾选的是“无变化”。
“当时我想这个事情肯定是不对的,那时我有两种心态,一是贪便宜;另一个反正我也不拿他现金,也没有拿回家,总感觉有一种侥幸的心态。通过党纪法规教育,我认识到钱虽然没有到我口袋,但我是以我女儿的名义在运作,没有全部按比例出资,也是一种利益输送。”
“我贪图私利,将手中的权力当作谋私的工具。”
纪律的底线一旦失守,法律的底线也必将溃堤决坝。令人没想到的是,在干部、群众眼里能力很强、工作很“拼”的“陈书记”,却在担任油车港镇党委书记仅仅六个月后,便将贪婪的手伸向了经济薄弱村的工程补助款。
2008年,秀洲区油车港镇杨溪村开始实施高标准鱼塘改造项目,该项目是秀洲区列入省政府“百万亩生态型水产养殖塘标准化建设工程”的重点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860余万元,实际投资近760万元,其中350余万元是省、市、区三级财政的补助。
2009年初的一天,时任油车港镇农技中心主任的周惠华(另案处理)在向陈建祥汇报工作时,希望陈建祥在杨溪村高标准鱼塘改造项目上多支持,如果个人资金有需要,他会去想办法操作,会从村里去弄些钱。对此心领神会的陈建祥,向镇里有关人员打招呼,指示凡是涉及杨溪村的补助资金要及时下拨,不要拖欠。为了感谢陈建祥的支持和关照,在周惠华的操作下,时任杨溪村党总支副书记、杨溪村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周明华(另案处理)先后两次给周惠华、陈建祥送去了现金50万元,其中陈建祥个人实得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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