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画论:《梦幻居画学简明》(第二部分)郑绩撰(4)

2023-07-07 来源:飞速影视
人物写意,其松发破笔写起,再用水墨渲染,趁湿少加浓焦墨几笔以醒之,虽三五笔势,望之有千丝万缕之状,意乃超脱。不可逐笔逐条分丝排絮,意变为工。
写意衣纹笔宜简,气足神闲,一笔转处具有数笔之意。即面目手足,须同此大笔写成,毋写肉写衣用笔各异。写一人分用两笔,则一幅挟杂两法矣,鉴赏家弗录。

历代画论:《梦幻居画学简明》(第二部分)郑绩撰


论逸笔
所谓逸者,工、意两可也。盖写意应简略,而此笔颇繁;写工应幼致,而此笔颇粗。盖意不太意,工不太工,合成一法,妙在半工半意之间,故名为逸。
写大人物有用工笔者,其衣纹写流云、旋韭等法,甚为的当,必须笔力古劲,筋骨兼全,乃无稚气,此亦工中寓意,乃是逸笔。若一味细幼,不见气魄,即如市肆画神像者,徒得模样,何足贵耶!
或问前论一幅不能用两笔,此论半工半意,岂非用笔夹杂,前后矛盾?曰否,前论工笔写人物、写松眉、写手足者,用细笔也。意笔写树石、写衣纹者,用大笔也。先用细笔,而后用大笔,是大小两笔混用,故为夹杂。而逸笔所谓半工半意者,始末同执一笔,但取法在工意之间,由胸中、腕中浑法而成,非写一半用细笔,一半用大笔云。
论尺度
写人物之大小,因头面大小,从发际至地间,量取为尺,以定人身之长短高矮。古有定论:立七、坐五、蹲三。然有不尽然者,执泥此论,多有未合。要随面貌肥瘦长短如何,应长则长,应短则短,定论之中,亦要变通,不可拘为一定不易。
山水中论界尺,与人物中论尺度,同是取法,但山水之界尺以天地万物而言,所有山石树木之前后,屋宇亭桥之高低,人马舟车之大小,几席器皿之方圆,俱包涵论及之。此云人物尺度,只在人身而言,其中头面耳目之阔窄,口鼻须眉之高下,手足背胸之长短,与乎行立坐卧之屈伸,皆为分辨。故界尺与尺度,法同而论异也。
人身固以人头为尺,而配山石树木、楼阁亭台,又要以人为尺。推之器用鸟兽,凡物大小,皆当以人较量,以为尺度,自是秘诀。
论点睛
生人之有神无神在于目,画人之有神无神亦在于目。所谓传神阿堵中也。故点睛得法,则周身灵动。不得其法,则通幅死呆。法当随其所写何如,因其行卧坐立、俯仰顾盼,或正观、或邪视,精神所注何处,审定然后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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