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日军肮脏的一页:“慰安妇”征收制度,强迫、拐骗与绑架(3)
2023-07-14 来源:飞速影视
(1944年9月7日,四名韩国慰安妇在中国云南省嵩山市郊被盟军解救)
“慰安妇”的征收:强迫与拐骗
早期的慰安所有少部分是自愿从日本来的妓女,然而,随着日本侵略军从1930年开始对外持续扩张,转而在朝鲜、中国等被占领区的当地居民中,胁迫妇女到这些慰安所进行性服务。日军征收“慰安妇”的手段着实令人不齿,这些妇女有的被虚假的就业承诺所诱惑,成为日本军方实施的大规模人口贩运计划的受害者;有的就是被强迫、被绑架,在违背她们意愿的情况下被送到慰安所。
(画作《被带走》——是已故的金善德在“共享之屋”期间留下的一幅画。“共享之屋”于1992年在首尔成立,作为二战期间日本性奴役受害者的庇护所和住所)
1938年,日本军方开始利用日本人或当地经纪人“招募”妇女,特是在朝鲜和中国台湾。通常情况下,这些经纪人或其分包商会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一次性通过金钱交易“买来”40到50名年轻女孩。一旦他们得到足够的妇女,就会把她们送到中国和其他被占领区。
在朝鲜“招募”少女最常见的方式是欺骗,即作出虚假的承诺,在日本或其他日占区当工厂工人、护士、洗衣工或厨房帮工。通常情况下,贫苦农民家庭的女儿会被这种“招工”所欺骗,直到被带进慰安所才知道工作的真实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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