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知道的“正当防卫”,生命受到威胁,就要绝地反击(2)

2023-07-21 来源:飞速影视
俗话说,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毕竟,我们普通老百姓,谁看得懂那看似严谨其实是看不太懂的刑法呢?好在,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看案例,我们就要容易明白多了。今天,我们说一说“昆山龙哥反杀案”。

你应该知道的“正当防卫”,生命受到威胁,就要绝地反击


“昆山龙哥反杀案”的主要两个人分别是“昆山龙哥”刘海龙和于海明,这个案子当时网络上一片哗然,纷纷喝彩。有一说一,于海明,是个真汉子!我且叫你“明哥”。具体情况简单回顾一下,2018年8月27日晚上,刘海龙醉酒驾车强行进入非机动车道,与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之后龙哥竟然从后备箱拿出大刀去砍于海明,砍了好几刀,好在没有砍中要害,设身处地地想,是不是很恐怖,好在龙哥把刀砍脱手了,明哥捡起刀砍龙哥,最后把龙哥砍死了。这个案子按照以前吧,明哥估计要进去了,不过后来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所以才是大快人心,如果判明哥坐牢,这肯定是不得人心的。

你应该知道的“正当防卫”,生命受到威胁,就要绝地反击


检察院大概是这么说的,首先,“龙哥”行为认定为“行凶”,咱不能认为他只是装样子吓吓人吧,因此,根据刑法:“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个其实算是正当防卫中的“特殊防卫”,翻译一下就是,如果对方明显的想杀你,而你不反抗可能就会被杀死了,这个时候你反抗,属于“特殊防卫”,就是像明哥一样,把对方反杀了,也可以不负责任。有时候,我们的确需用用适合的“暴力”来维护我们的权利。
相关影视
合作伙伴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