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大丽花:美国最著名悬案的解析与推测(连载③)(9)
2023-12-21 来源:飞速影视
霍德尔的秘书死于1945年,伊丽莎白死于1947年,显然他的秘书不可能知道他有没有杀死伊丽莎白。那么霍德尔在1950年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我认为他这句话充满了对警察的戏谑。他的意思是,警方的惯例是从嫌犯的秘书那里套话,可现在那个可能出卖他的秘书也早死了,他们还能从谁那里问点东西出来呢?他在得意地嘲笑警察的愚蠢和束手无策。
当然,他这句话用了虚拟的语气,并未承认自己杀害了伊丽莎白,也可能只是他在得知自己因此案被调查后发的戏谑感言。但他为了利益杀害秘书,目前看是没有异议的。
尽管警方当时把他列为头号嫌疑人,但由于缺乏证据,依然没有采取行动。而就在同年,霍德尔突然接受一份来自联合国的工作,搬家去了中国,后来又辗转去了菲律宾。整整40年后,他才和一位菲律宾女朋友从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回到美国,并娶她为第四任妻子。
他在那个时间点上突然放弃在洛杉矶的优渥上流生活前往亚洲确实令人生疑。我们可以合理怀疑:他是杀害伊丽莎白的凶手,因从警局内部得知自己被列为嫌疑人,担心被捕,于是急忙逃走了。
但也可能,当时他性侵女儿一案闹得沸沸扬扬,虽未被捕,但名誉受损,加上怕警方翻秘书之死的旧账,无法再在洛杉矶混下去。
1998年,91岁的霍德尔死于心脏病。
从霍德尔的这些介绍中,我认为他很符合我的罪犯侧写。
他的智商极高,足以细致地完成这个案件。
他注重仪表、富有、有地位,是能瞬间取得伊丽莎白信任和好感的那类人。
他在十几岁时就和教授的妻子通奸,甚至强奸亲生女儿。至于房间里女子的尖叫,可以看出他扭曲的性癖好,以及他睥睨道德、伦理、规则的作风。
他2次在窃听中嘲笑警察的无能,为此洋洋得意,和本案凶手的心态、动机一致。他活到91岁,证明他对健康很自律,非常爱惜身体,这是自制加自恋者的共性。当然,更切题的是,他是一名医生,在1930年代接受的医学训练。
虽然霍德尔医生与罪犯侧写完美契合,但没有实际的证据能把他和伊丽莎白联系起来,证明是他杀了人(如果两人只是萍水相逢,确实也几乎不可能有这样的证据)。
其次,像霍德尔这样符合侧写的精神病态者在社会上还有许多,他不是唯一的一个。
为什么现在有很多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因为他的一个儿子——退休的警察,在2003年出版了一本畅销书《黑色大丽花复仇者:谋杀天才》。他在书中用各种证据论证,他的父亲就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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