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香港奇案之“雾夜屠夫”》原型——林过云(3)
2023-12-21 来源:飞速影视
报纸用整版报道此案
1982年2月3日凌晨4点,夜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微风把雨点吹散成一片片的雾气。这样的景象被路边昏暗路灯映衬得发出一丝一丝的凉意。林过云在尖沙咀一间酒店外候客时,喝醉的陈凤兰被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扶着上了车。那个男人给了林过云一百元港币,告诉他陈凤兰位于观塘的地址后,并没有上车,而是与另一个女人等待下一辆出租车。尖沙咀到观塘不足10公里。按当时的车速和路况计算,车程时间大概20-30分钟左右。
一路上除了雨声和偶尔来往的车辆,就是寂静一片。陈凤兰那晚由于与丈夫吵了架、心情不好,拉着刚刚送她上车的两个人一起喝酒,喝得烂醉如泥。到了目的地仍然人事不省。这时的出租车司机林过云脸上闪过一丝让人背心发凉的微笑。到了目的地观塘他并没有将出租车停下,而是继续往前开.......
林过云的出租车
车行至林过云自家楼下,林过云把车停下来。陈凤兰还在呼呼大睡,林过云拿出车里的绳子套住她的脖子,让陈凤兰在沉睡中死去了。接着,林过云把尸体扛在肩上,从大厦的后楼梯走上二楼回到了家里。他把尸体藏在客厅里那张6尺(约180厘米)长的沙发底下,直到天亮家人都外出了,家里只剩他一个。然后,他把陈凤兰钱包里的五百多元现金拿出来,用塑料袋装了她的衣服和手袋,丢弃在后楼梯的垃圾桶里。他先到五金铺买了一把电锯和一张10尺(约3米)乘10尺的薄塑料布。回到家后,他将薄塑料铺在房间的地板上,再把赤裸的尸体置于塑料布上。然后林过云拿出摄像机,他模仿那些多年来看的色情杂志相片,对着陈凤兰的尸体拍,大多集中在受害者的两腿之间。
接下来他用电锯将尸体锯成六个部分后再次拍照。接着,他“割下两个乳房和阴部,放在一个塑胶盒子里,在厨房冲洗干净后,把白酒倒进盒子里面作为防腐之用。”“然后把盒子放进私人储物柜里,并上了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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